采集、供应血液、制作、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
刑法条文
第334条2款
量刑幅度
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
【量刑情节】造成献血者、供血浆者、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、乙型/丙型肝炎病毒、梅毒螺旋体或其他经血液传播病原;致1人以上中度以上残疾、器官组织损伤致严重功能障碍,或致5人以上轻度残疾、器官组织损伤致一般功能障碍,或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危害后果→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减刑政策要点
不存在涉案金额,非三类犯,普通减刑
以上为概括性参考信息,具体定罪量刑以《刑法》及办案机关、人民法院认定为准;如涉及实际案件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