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罪
刑法条文
第359条1款
量刑幅度
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5年以上有期徒刑;罚金
【量刑情节】引诱、容留、介绍2人次以上卖淫,或引诱14至18周岁未成年人卖淫等一般情形→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,并处罚金;引诱不满14周岁幼女卖淫,或引诱、容留、介绍10人次以上卖淫、非法获利≥5万元等情节严重情形→5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(供参考)
减刑政策要点
存在涉案金额,非三类犯,普通减刑
以上为概括性参考信息,具体定罪量刑以《刑法》及办案机关、人民法院认定为准;如涉及实际案件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