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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物品罪

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
刑法条文
第120条
量刑幅度
之六;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罚金 【量刑情节】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的图书、音频视频资料等物品,达到以下数量标准即构罪:图书≥20册、电子音视频≥5个(时长合计≥20分钟)、电子图片/文章≥20份、存储介质≥5个,或数量虽未达前述标准但存在多次持有等情节→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单处罚金。(供参考)
减刑政策要点
不存在涉案金额,非三类犯,减刑从严
以上为概括性参考信息,具体定罪量刑以《刑法》及办案机关、人民法院认定为准;如涉及实际案件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