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册

隐匿、故意销毁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财务会计报告罪

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
刑法条文
第162条之1
量刑幅度
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罚金 【量刑情节】隐匿、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等涉及金额≥50万元;依法应向监察、司法、行政等机关提供而拒不交出或隐匿销毁;多次实施该行为,或为逃避监管、处分实施该行为(供参考)→5年以下有期徒刑/拘役/管制,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。
减刑政策要点
存在涉案金额,非三类犯,普通减刑
以上为概括性参考信息,具体定罪量刑以《刑法》及办案机关、人民法院认定为准;如涉及实际案件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。